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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录胜案—尤先生胜诉武汉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
原告:尤先生
委托代理人:杨波 盖梦琪
被告:武汉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简介:尤先生是武汉东湖风景区湖光村村民,在村里拥有宅基地房屋一处,2017年当地开展了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但拆迁部门在尚未与尤先生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1日强制拆除了尤先生的房屋,忿忿不平的尤先生找到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的杨波主任和盖梦琪律师,希望二位律师能够帮助自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接到委托后杨波主任和盖梦琪律师立即指导尤先生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武汉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原告宅基地房屋的行为违法。尽管被告在庭审过程中以自己仅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规章确定的征收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且没有实施强拆行为为由百般辩驳,但最终法院依旧支持了尤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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