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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被据传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
拘传的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然后立即讯问。拘传结束后,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人民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内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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